原题目:律政司不满黎智英保释令:与香港国安法立法目的南辕北辙
黎智英资料图(东网)
国外网12月31日电 香港律政司就“壹传媒”开办人黎智英保释究竟上诉至终审法院,案件今日(31日)上午开庭审理,终院将于下昼4时裁决。律政司透露,保释黎智英将增加被告重犯的机会,跟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目的南辕北辙。法庭不克回收保释前提为合理来由,去相信被告不会潜逃。
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终审法院31日早开庭处理律政司就黎智英获批保释的上诉申请许可,案件由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常任法官张举能处理。马道立称,条则中没有写明终审法院有司法地位去覆核保释决意。控方赞成马道立的说辞,但控方强调,法官同时须考虑核准触犯香港国安法疑犯保释的风险,保释决意将增加被告重犯的机会,风险国度平安的同时,亦跟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目的南辕北辙。故此,本案具重大争议,须终审法院核准上诉。
控方透露,在一样刑事罪过中法庭维持“无罪假定”司法原则,故被告被告状后有保释权力。然而,香港国安法并非在香港统一个司法系统下发生的,条则中没有“无罪假定”,而是用了“禁绝保释为前提(No bail provision)”的字眼,除不法庭有来由相信被告不会重犯才得准予保释。是以法庭考虑香港国安法保释前提不克跟一样刑事案件相提并论,并且条则中亦限制法庭,不克回收保释前提为合理来由,去相信被告不会潜逃,以这意思懂得香港国安法,才相符法规原意。
另据香港电台、东网等媒体报道,黎智英早前被控欺诈后,再被加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中“勾通外国或许境外势力风险国度平安”罪,日前获香港高档法院法官李运腾核准保释,前提包罗现金1000万港元、不得脱离居处,以及每周3次到警署报到等。黎智英获保释引起各界哗然,香港律政司厥后就保释申请究竟上诉至终审法院。
30日,有香港市民组织提议运动,在终审法院留守24小时,一行人呼吁撤销黎智英保释,赶走“毒苹果”。(国外网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