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沈阳发布官微新闻,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成长工作批示部今日发布了《关于增强重点管控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为维护公家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果断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市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流行症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民众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等司法律例的划定,经市批示部研究决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重点管控区域
重点管控区域局限为:东至塔湾街,西至苍水街和昆山西路151巷,南至秦沈客运专线,北至新开河和锦山河路,不包罗家乐福塔湾店和塔湾北行农贸市场。
二、强化管控办法
(一)上述区域内的中风险区域人员和居家隔离人员要严厉按照市批示部第17呼吁相关划定执行;其他人员无特别情形不过出,非需要岗位工作人员不上班,外出购置生活必需品弗成出管控区域,限制出小区。
(二)上述区域内的民众场合悉数休业,个中供应售卖平常生活必需品的(如米、面、油、蔬菜、日用品等)商场、超市和餐饮场合可正常运营,要严厉落实按时消杀、限流、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实名挂号、非常情形申报等防控办法。
(三)上述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悉数停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