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香港八名男子认可在立法会区域不法集结等罪
13日上午,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开庭审理13名男子在2019年6月10日凌晨意图冲击特区立法会,堵塞周边道路以及袭击警察案件。13名男子被控不法集结及阻差办公,即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13人中有5人早前已认罪,余下8名被告中的3人,在今天开审前认可不法集结罪。
法庭上,法官对已认罪8名被告做出判决,13日认罪的三人,离别判处囚系16至20个礼拜,同案早前已认罪的5名被告,离别被判入狱4个月和160小时社会办事令。此外5名否认控罪的被告,延至来日(14日)审理,届时将传召证人作供。
事件发生在2019年6月9日,有示威者提议“反修例”游行,10日凌晨激进分子意图冲击特区立法会,并堵塞周边道路,袭击警察。激进分子叠高铁栅栏推向警方防地,向警员扔掷雨伞、水瓶、铁枝等硬物,甚至有人贪图掠取警员佩枪。事件导致8名警员受伤。(总台记者金东)